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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的第一塊基石】--冤罪座談會@金石堂汀洲店  

 

 

95號那天的座談會現場,印象最深刻的除了蘇建和分享了精密機械那千分之五的不良率之外,羅秉成律師與吳豪人教授的一席話,更是讓我感慨萬千

 

概要的說起來,任何領域都是一樣的道理:做為一個工作者,每個人最重要的任務就是要把「最基本」、「最基礎」的事情「做好」。所謂的「基本功」即是一切的基石….反過來講,如果連最基本的該把握的原理原則與工作都沒有辦法做到還要談什麼別的?

 

在建築業裡,不正的地基會導致蓋出不良的危樓;在司法中,扭曲的辦案與錯誤的判斷則導致了一件又一件的冤案。冤案目前仍舊持續在發生,「在無知的情況底下產生的錯誤這樣的情形恐怕不會在單一的特定案件中發生而已,而是會不斷的發生。」羅律師如是說:「所以我們一定要保持一個清醒的意識,隨時意識到我們可能會犯錯。」

 

他又說:「本來整個制度的設計它像是一個防錯機制,這個機制避免冤枉人的事(發生),從警察開始到調查官….第一顆鈕釦就不能夠扣錯了一套程序在於避免瑕疵品”(冤罪)一環一環的篩選機制道理無他…(因為)我們很清楚自己做為一個審判者,我們做為一個人,『犯錯』是必然的。」

 

再精密的機器都會出錯,遑論身為人的法官,難道不會冤判?冤判是無法避免的,但請不要告訴我「你不會犯錯」、「你的考量和邏輯是無懈可擊的」,我需要知道的只有: 出了錯的判決該怎麼辦?後續怎麼彌補?該怎麼補救?所有匍匐在司法路上的犯罪嫌疑人到底還要浪費多少生命的代價才能夠等到平反的那一天?

 

提供這樣遮羞式的證據欺騙懶律師及23審法官,使他們誤研,信以為帳簿都是正確無誤!這手法,可鄙,他們早知No.10No.9No.8都是合不攏的,故不以主帳冊No.10的記載提出作證!至於十萬當然也是如此早知No.10中有寫,No.9169170頁竟然不見,而No.8根本沒有十萬元的紀錄!這是司法大廈的第一塊磚,是不良的,一條龍的不良由此開始。檢方於起訴之前即知帳冊有誤,所有被告的律師都是呆子。法官則被檢調擺佈。這樣的司法品質百姓如何吞忍!司法改革不能只是口號,位在法務部調查局最基礎的執法者品質有待提升。(節錄自賴丁甫家書 2011.05.23 )

 

逐字逐句的key in著母親寫給爸爸的信

….這些資料記載不實,存在無法自圓其說的事實,所以檢調居然放棄以主帳冊提出作為證據,冒險以顯然整冊不符合No.10No.9No.8帳冊做為上訴的證物!No.8是李OO寫的,而李OO23審法官一再審認為精準、規律、無誤的會計記帳者,法院果然是法官開的,愛怎寫就怎寫,司法個X!

 

檢調心知肚明帳冊不真不準不實。可惱的第一塊基礎石,積木的第一塊是爛的,司法的巨構要重建才行,忍吧!

 

忍嗎?我不知道….站在修行的角度當然是要忍啊(修忍辱波羅蜜),然而冤案仍舊持續在發生,法官的大頭症並不會因為我們的忍耐而改變,整個環境與體制也不會因為我的自我感覺良好就突發醒悟。我忍,不代表我要縱容恐龍的司法制度;我忍,純粹是為了我自己;我忍,代表的是我原諒你們的犯錯,但不代表我會讓你們一錯再錯!

 

司法改革匹夫無責?匹夫正受害,匹夫甘之若素咧,看古曼怎麼個疼愛法官怎麼個顧全司法,怎個疼愛國家。

 

輕輕用意..媽媽的話猶言在耳,對於我年輕氣盛的生命,這之間的平衡點不好拿捏,不容易。

 

一步錯,步步錯,還要用多少的藉口與理由來圓那個錯?

 

司改司改,要怎麼改?到底要不要改?歪了的地基只能拆掉重蓋,因為再怎麼修也不會修得好。連基礎證據都拿不出來的司法第一塊磚就像是爛了心的蘋果,只是虛有其表,敗絮其中,怎麼美化怎麼維護都是徒然。一個爛了心的蘋果還要不要給它機會放入口…..?

 

我不知道,或許不該吃爛蘋果,該選擇別的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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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賴丁甫冤案之爸爸上學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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